有一类药品,疗效显著,但是只在特定的医院生产、使用,这就是“医疗机构制剂”。近年来,不少“医疗机构制剂”因为疗效显著成为“网红药”。医疗机构制剂作为临床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什么是医疗机构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又称医院制剂、院内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2、医疗机构制剂的特点
1.自用性,不得对外销售: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定在配制该制剂的医疗机构内部,仅供该院临床、科研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也不能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外流通。这一特点区别于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商业化药品,避免了制剂因质量控制、流通管理等问题对公众用药安全造成风险。
2、源自人用经验,疗效肯定:医疗机构制剂通常是医师临床用药过程中,逐渐积累对处方临床定位、适用人群、用药剂量、疗效特点和临床获益等规律,然后联合药师确定剂型、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技术标准,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开发成的制剂。中药医院制剂大多是疗效确切的汤剂处方,经系统研究后开发成某一保证原有疗效又使用方便的制剂,如开发成颗粒剂、合剂等,使用方便、便于服用、患者依从性也会提升。
3.针对性强:医疗机构制剂是根据医疗机构内部的临床需求而配制的,因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们能够解决一些特定疾病或症状的治疗需求,为患者提供更精准的治疗方案。
4.配制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管理十分严格。医疗机构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同时,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还需要进行相应的临床前研究,包括处方筛选、配制工艺、质量指标、药理学研究等。
3、院内制剂与普通药品的区别
1.购买渠道
普通药品:可在全国范围内的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购买。
院内制剂:主要供应于本院内部使用,或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调剂的其他医疗机构。
2.外包装标识
普通药品:外包装上通常标注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院内制剂:外包装上除了标注上述基本信息外,还会特别标注“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等字样,以区别于普通药品。
4、河南省中医院的医疗机构制剂
河南省中医院在院内制剂经过32年的传承与创新,目前共有119 种医疗机构制剂,包括注册品种89个,备案品种20个,覆盖内科、儿科、骨伤科、皮肤科、妇科等多个临床科室,医保纳入率达60%,包含了丸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酊剂、茶剂、合剂、灌肠剂、煎膏剂、软膏剂、滴鼻剂、洗剂等近20种剂型。
其中有海马补肾壮阳丸、助长膏、益气通脉胶囊、温笑解郁颗粒、抗纤益心丸、血管软化丸、脊得舒丸、杷桑痤疮丸、鼻舒乐丸、鼻康复油、消瘤保肺丸、十二味胃康丸、兹髓生血胶囊、十二味抑瘤胶囊、肾衰胶囊等大批制剂在临床得到广泛的应用。(文/汪坤 作者就职于河南省中医院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