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诊中,初次就诊的患者常常会有这样的想法:只要向医生描述完自身的感受,医生就应该能立刻做出准确判断,并开出合适的治疗药物,整个就诊过程就该简单便捷地结束。一旦医生建议进一步做检查,患者就会觉得麻烦。那么,医生看病到底应不应该做检查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
临床上,疾病的发病存在一定的顺序规律,一般依次为常见病、多发病、少见病、疑难病和罕见病。对于常见疾病,或者发病时间较短、症状尚不明显的情况,比如仅咽痛一天,没有其他过多症状,医生可以依据经验进行简单治疗,此时做不做检查都可行。然而,对于那些有明显症状、持续时间较长,或者出现某些典型表现(如咳嗽、发热、胸闷等)的疾病,就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了。那么,症状、体征、检查和检验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症状,指的是人们当下主观感受到的“不舒服”或“不对劲”的感觉。像头疼、头晕、咳嗽、咳痰、心慌、胸闷气短、出汗等,这些都是患者自己能够感觉到并描述出来的表现,既包括已经痊愈的过往症状,也包括至今仍未痊愈的情况。
体征则是指患者发病后,除了明显的不适症状外,身体还会出现一系列与之相对应的生命体征变化,如体温、脉搏、心率、血压等。这些变化通常是医生通过检查获得的客观信息,例如脉搏加快、体温升高、扁桃体肿大、心律不齐、肺部听诊有啰音及哮鸣音、舌红苔黄等;此外,还包括患者自述的对诊断思路有价值的一些特征性表现。
症状和体征之间的关系相互交错。例如,患者感觉自己发烧,医生通过体温计测量证实体温升高,此时“发烧”既是患者主观感受到的症状,也是医生检查得出的体征,只是两者的出发点不同,一个是主观感受,一个是客观检测。实际上,体征和症状的区分并非绝对,如果一定要进行区分,可以说症状的范畴大于等于体征,从广义上讲,体征是症状的一种表现形式。
症状和体征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症状不能作为确诊疾病的依据,而体征可以。医生根据患者的描述,通过观察或检查确定的症状表现,如肝肿大等,就属于体征。
需要明确的是,仅依靠临床症状和体征,医生无法做出完整的诊断,只能进行初步的考虑和推测,要想确诊疾病,还需要有相应的依据。这时,就需要借助检查和检验来提供支持。
从广义上来说,检查是一个大概念,检验可以看作是其中的子概念。医学上的检查涵盖了物理检查(包括影像学检查和非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检体检查等多个方面。在这个概念体系中,检验实际上就是实验室检查的另一种表述。而从狭义角度理解,检验仅代表实验室检查,检查则主要指医生的查体和其他辅助检查。
在临床实践中,常见的检查方式包括医生的望触叩听、中医师的望闻问切,以及各种仪器检查。仪器检查更侧重于影像学方面,如X线、CT、B超、MRI、核素显像等,像肺病科常用的胸部CT、肺功能检查等都属于此类;此外,还包括对身体一部分组织和体液进行的病理检查,这通常由病理科负责完成。
检验主要是指通常所说的实验室检查,其检查对象主要包括血、尿、粪、胸水、腹水、脑脊液等,一般由检验科进行操作。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常规检查、生化检查、病原学检查、免疫学检查、遗传学检查等。
具体是选择检查还是检验,需要专业医师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来做出判断和选择。只有专业医师将症状、体征、检查和检验的结果相互结合、综合分析,才能对疾病做出相对完整的诊断,进而对症下药,促进患者疾病的痊愈。(文/郑富霞 作者就职于河南省中医院肺病科)
(编辑/王伟琰 审核/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