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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认识中药的“毒性”?

近年来,中药的“毒性”日趋受到人们关注,如中药马兜铃酸事件、何首乌的肝肾毒性事件等,人们对中药的毒性谈毒色变,甚至影响到临床医师对中药的应用。怎样看待中药的“毒性”才是正确的呢?

首先,要弄清楚中药毒性产生的原因。中药产生毒性有以下不同的原因:

1、品种混乱,使用不当。市售中药材品种来源错误,或民间自采、自用而误食。如将木通误用为关木通,将天仙子误作菟丝子等。

2、炮制或煎煮方法不当。有毒中药炮制不得法,未能有效降低毒性;有毒中药煎煮时间太短。如生首乌长期使用;附子、商陆等未先煎久煮。

3、用药剂量过大。某些药物服用剂量过大可产生不良反应甚至中毒,如麻黄过量服用出现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心率失常;马钱子、附子、细辛等有毒中药过量易中毒。

4、疗程过长,毒副作用累积。疗程长期服用,容易导致蓄积中毒。如长期服用朱砂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肾脏损伤,出现痴呆及血尿、蛋白尿等。

5、辨证不准,用药不当。临床辨证不准,寒热错投,攻补倒置。如表虚感冒者误用发汗解表峻药,将使患者感冒症状加剧。

6、配伍不当。违背了中药配伍原则,或中西药配伍不合理。

7、给药途径的变化。中药的应用,从安全性角度来讲,能口服不注射,能注射不输液。

8、患者机体的原因。生理因素:性别、年龄等的差异;遗传因素:个体差异、种族差异等;病理因素:肝肾功能的代谢、排泄功能等。

中药产生毒性的原因有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可以避免的,这就要求中药的应用,一定要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进行。

1、要正确总体评价中药毒性,是药三分毒

中医学认为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都是致病因素(邪气)作用于人体,引起机体正邪斗争,从而导致阴阳气血偏盛偏衰、或脏腑经络机能活动失常的结果。中药之所以能够治病,是由于药物本身各自具有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将之称为药物的偏性),以药物的偏性来纠正疾病所表现出来的阴阳偏盛偏衰。大多数中药品种是安全的,这是中药的一大优势。然而根据中药毒性的广义性,偏性(毒性)是普遍存在的。

2、中药的使用要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精华,医生遵循辨证论治的思维方法,在证候病机性质判断可靠、理法处方吻合病机、用药准确的情况下,可实现中药安全有效。临床辨证不准,寒热错投,如表虚感冒者误用发汗解表峻药,将使患者感冒症状加剧。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中药的应用要遵循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的原则。

3、中药的使用大部分要配伍应用

中药配伍组成中特设佐制药,其佐制药在方中所起作用是针对方中药物在发挥治疗作用时又出现某些偏性、峻性及毒副作用而设的,通过佐制药配伍,从而增强和提高中药治病求本的科学和可靠性。

4、中药的应用要中病即止

《黄帝内经》:“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这段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呢?病情缓解了就停药。长期大剂量使用任何药物,都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或者毒副作用,这属于不合理用药。

5、中药的应用要严格控制剂量

“中药之秘在于剂量”。中药一药多效,同一种饮片不同的剂量发挥不同的药效。柴胡在小剂量时(﹤4g)可升举清阳,中剂量时(4-12克)可疏理肝气,大剂量(﹥12克)可散表透邪。一旦超过一定剂量,中药就可能产生与治疗作用不符或毒性。因此中药的应用要严格控制剂量。

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是药三分毒”似乎已成为大家的固有认知,但不能成为忌惮中药的理由,脱离症候和用量谈中药之“毒”是不科学的,既不能笼统的认为只要吃中药就会有毒,也不能认为中药可以随便服用,建议用药前咨询中医师或中医药师,经过专业“辨证”再科学“施治”。(文/汪坤 作者就职于河南省中医院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