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设备预评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设备预评服务采购项目已于2023年8月17日在《河南省中医院网站》发布了院内自主采购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1.原院内自主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1 采购人: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 原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设备预评服务采购项目

1.3原项目编号:HNSZYY202358QX814YZ

1.4 原公告日期:2023年8月17日

1.5 原公告媒体:《河南省中医院网站》

2.变更内容

2.1 原院内自主采购公告第二项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响应人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3. 响应人至少具有一名环评工程师和一名核安全工程师,提供近一年连续的社会保险证明。

4.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 响应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 响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通过“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本公司相应情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9. 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现变更为:

“1. 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响应人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3.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 响应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响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通过“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本公司相应情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8. 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2.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报名时间自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3个日历天(不含发布当天)。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话:0371-5331242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址:郑州市东风路2号,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教学办公楼三楼招标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