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站

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的通知

为促进我院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根据《河南省中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办法》(2024﹝5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现开展2025年我院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原则上申报博士后合作导师当年年龄不超过60周岁;正在承担国家重大或重点课题,或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申报人员所在学科必须是与已设立流动站专业相关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

3.申报人员须为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与大学流动站学科专业一致,具有协助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4.遴选时课题经费在账20万,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经费和条件。

5.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可以招收项目博士后的项目主持人,自动获得项目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中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表》(附件1)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二)医院遴选: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遴选,经医院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

(三)直接认定:

1.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五杰”(国家特支计划杰出/领军人才、长江学者、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岐黄学者)等具有其他同级别的国内知名专家称号者,可直接认定博士后合作导师。

2.医院全职或柔性引进的特聘教授、高层人次人才符合遴选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均须出具相关证明(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顺序与《河南省中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表》一起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要求),于2025年1月22日(下周三)之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一)纸质材料

1.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须附课题任务书、批准文件复印件及下达编号,应显示申报人名次、经费数额等信息。请勿将课题申请书等无效证明材料附后)。

2.指导博士情况(附作为导师或指导组成员所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二)电子版的《河南省中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河南省中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表》电子版1份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zyy8833@126.com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所填报材料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

2.所填报材料不能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者;

3.申报材料不齐全者;

4.未按时报送材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