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本年度博士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第二临床医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由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与教育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招生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学位点、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本院的复试综合测试及录取结果负责。

监督小组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实施,纠查复试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2.线上审核:5月9日之前线上报到,院部审核考生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的资料。

(1)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博士生报考情况登记表(系统生成,下载后亲笔签名,上传PDF扫描件);

(2)专家推荐书PDF扫描件;

(3)政审表PDF扫描件;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PDF扫描件;

(5)证书(PDF扫描件):往届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不能按期提交者,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6)考生须根据拟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PDF扫描件),格式自定,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PDF扫描件);

(8)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PDF扫描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PDF扫描件;

(10)执业医师资格证书PDF扫描件(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

2.现场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2026年5月11日(周一)9:00-11:00到河南中医药大学东风路校区教学办公楼五楼507教室报到,对以上材料(1-10项)的原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流程

1.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综合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 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并配备面试小组秘书。面试时,监督小组应有人员全程监督。

2.综合面试小组将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面试内容可分为答辩、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等组成,由综合面试小组秘书现场抽取考题进行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分数线

复试入围需要达到英语英语与总分合格线,符合要求的考生可进入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分数线:

英语≥45分,初试总分(三科)≥130分。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核定

(一)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为综合面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专业素养考核:主要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的现场答辩、实验操作(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二)成绩核定

1.复试成绩:以100分计,复试成绩≥60分为成绩合格。

2.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60%。

六、录取

(一)按招生计划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拟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无上线生源的导师、有增量计划的导师可从所在学科专业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招收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且符合进入复试合格线的考生,但须遵照以下原则:

1.导师须全程参与拟递补录取考生的复试过程;

2.按照二级学科招生的专业,导师从所在二级学科内递补招生,不同二级学科间不可交叉录取;按照三级学科(或方向)招生的专业,导师从所在三级学科(或方向)内递补招生,不同三级学科间不可交叉录取。

(六)同一导师考生如有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七)最终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其它

(一)根据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该类别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审查表,院部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另需携带本人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河南省中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巡查和监督,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0905599,0371-60905516;邮箱:hnszyyjw@126.com;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与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0908820,邮箱:hnszyyyjsk700@163.com。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第二临床医学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与教育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