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河南省中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

一、制定培养规划和目标

1.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作出计划制定规划。

2.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

3.对三个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医疗、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

4.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

二、培养途径和方法

1.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访问、研修、考察、讲学及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有助于学科带头人跟踪国际科技进展、把握研究前沿领域,掌握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他们完成博士后、博士或硕士学业,或安排国内外进修学习、指定老专家指导,根据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给他们压担子,聘他们做研究室的主任、秘书等,使他们在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将他们推到科研、医疗第一线,以任务带学习,结合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

三、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

对学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医院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

1.如为了保证学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医院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兼职秘书。

2.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时间的学术假,保证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

3.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经常听取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4.在选派出国考察访问、审批科研经费、安排住房、晋升职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应发给一定目标考核后的学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医院学科建设服务。

四、学科带头人的考核

1.定期(每半年或1年)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学科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2.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完成重大科研成果及其推广应用和奖励、规划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及课题经费、提出并落实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科研支撑条件的改善及组织安排学术活动与著书立说等。

3.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方法可分为评审法(定性)和计量法(定量)两种。所有定性和定量考核都应根据各级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要求配有详尽的考核细则和计分方法。

4.通过考核,医院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身体年龄状况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其是否继续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