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有所调整,同时自2017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在出院时实行同步报销结算。
一、 城乡居民(含原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此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始 )
1.起付线: 1.5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负担一次。
2.分段报销:超出1.5万元以上部分实行分段报销,1.5~5万元(含5万)报销50%,5~10万元(含10万)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3.一个自然年度大额最高报销限额:40万元
二、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此标准自2017年4月1日始)
1.保障人员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报销政策
(1)起付线:3千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负担一次。
(2)分段报销:超出3千元以上部分实行分段报销,3千— 5千元(含5千元)报销30%;5千— 1万元(含1万元) 报销40%;1万—1.5万元(含1.5万元) 报销50%;1.5万— 5万(含5万元) 报销80%;5万元以上报销90%。
(3)一个自然年度内不设封顶线
三、城乡居民医保(含原农合)“重特大疾病”报销政策
(备注:重特大疾病是按患者病种划分)
1.“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病种及限额标准
(1)手术治疗:
①肺癌(3.5万元);②食道癌(4.5万元);③胃癌(4.2万元);④结肠癌(3.5万元) ;⑤直肠癌(3.8万元); ⑥乳腺癌(1.6万元);⑦宫颈癌(3万元);⑧发育性髋脱位(年龄限定:≥2岁-≤8岁,费用标准:3万元);⑨尿道下裂(年龄限定:≤14岁;阴茎直伸术和尿道下裂尿道成形术,费用标准:2万元,尿瘘修补术/尿道狭窄切开术,费用标准:1.2万元); ⑩脊髓栓系综合征/脊髓脊膜膨出(年龄:≤14岁,费用标准4.3万元)
(2)急性心梗溶栓或介入治疗
①溶栓治疗:12小时内发病,限额1.5万元。
②介入治疗:24小时内发病,置入1个冠脉支架,限额3.6万元;2个冠脉支架,限额4.8万元;3个及以上冠脉支架,限额6万元。
(3)内科治疗:
①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3年限额7万元;中危组,3年限额12万元。
②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3年限额7万元。
(2)门诊治疗病种: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3)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不设起付线,限额标准内费用报销65%,门诊病种报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