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慢性病门诊特药申报所需资料
一、申报条件:仅限郑州市医保(包括职工和居民)曾在我院因慢性病住院的患者,且符合所申报慢性病的申报标准者;在其他医院住院者,不能在我院申报,需去原来住院医院进行申报,但可选择我院为开药定点医院。
二、申报时间:随时申报(节假日除外)
三、需提供资料:
1. 市保重特大疾病申请表(医生须在申报栏中注明:药物商品名、化学名、规格、剂量、用法等内容。
2. 诊断证明(大夫填写,需盖诊断证明章)
3. 住院病历及靶向药所需的检查报告单(请将与申报相关的检查单及医嘱折叠标注)
四、资料提交地点:老门诊楼2楼慢病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