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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院来院进修护士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院来院进修护士制度,进一步加强进修护士在我院工作期间的管理,特制定本进修护士管理规定(2018年版),具体内容如下。

一、来院进修护士基本条件

(一)来院进修护士均需有工作单位,并具备国家承认的护理大专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

(二)进修护士需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三)进修时间3个月或以上,不接受短期进修。

二、申请程序

(一)进修人员在河南省中医院官方网站(网址:www.hnszyy.com.cn),进入“护理园地”中“教育培训”专栏,找到“河南省中医院来院进修护士管理制度”,下载填写《护理进修人员申请及鉴定表》,并由进修人员医院与我院护理部联系,由护理部审核通过后,来我院办理进修相关手续(进修办理时间(每周二全天),并于当天或第二天正式开始进修。

(二)所有来院进修人员需符合以上条件并按照以上程序办理,不接受私自到访者。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安排和接收进修人员。

三、进修人员报到

(一)进修单位介绍信;

(二)《进修人员申请及鉴定表》及纪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三)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含鉴定表上一张)。

(四)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身份证、护理专业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张(注:执业地点需与推荐单位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五)自备工作服(无原单位名称字样)、白鞋、护士帽及头花。

进修人员请按规定时间持以上材料,来我院护理部(地点:院区2号住院部一楼)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达者,须事先与我院护理部联系。选送单位不能自行更换他人。

四、进修费用

(一)医联体医院免进修费。

(二)其他医疗机构,来院进修均需缴纳进修费。

(三)进修培训费一次性交齐,无论何种原因中途退学,进修培训费一律不退。

五、住宿

需要住宿的人员可提前与我院后勤服务中心(电话:0371-60908815)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六、进修护士管理

(一)进修护士在进修期间接受护理部和进修科室的双重管理。

(二)进修期间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自行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如确因原单位工作需要,需提前结束进修者,必须由原单位行政机关开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进修者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三)进修期间如出差错、事故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进修资格。

(四)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要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上岗。

(五)进修人员要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举办的业务学习和相关活动,对工作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医疗职业道德。

(六)进修期间无寒暑假、探亲假,享受法定假,病假需有病假证明。事假一天以内由科室护士长批准,一天以上需报护理部批准(回科后需到护理部销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如有违纪,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工作时间衣帽整洁,认真执行本院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护理安全及质量。

(八)进修期间不得自行带人来我院参观,科室资料未经允许不得自取复制。医疗设备不得私自使用,若造成设备损坏、遗失者,应做出相应的赔偿。

(九)进修结束前一天到护理部领取进修鉴定表,认真填写自我鉴定后交所在科室护士长填写科室意见并签字后,到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并交回胸卡。超期的进修人员,须按要求补交相应的进修费后,才能办理离院手续。

七、结业情况

进修3个月以上者才给予发放结业证书。出现以下情况,不予结业。

(一)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事假累积超过半个月。

(二)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

(三)不接受科室护士长和或带教老师的指导和安排,违背科室规章制度者。

(四)进修期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本制度从发文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371-60905615

河南省中医院护理进修人员申请及鉴定表---2018.1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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