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团)支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工作,创新青年工作机制,延伸青年工作手臂,更好地肩负起组织、服务、引导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构建联系青年的新型桥梁和纽带,促进我院青年工作与医院建设发展大局的有效链接、协调并进。经研究,决定筹备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
(一)青工委是在医院党委领导下,以青年党、团员为骨干成员的青年组织。工作对象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青年。
(二)青工委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海亮 崔应麟
副组长:张佩江 周 萍 孟肖飞 郑福增 李 涛
朱 光 胡仕祥 张文学
成 员:陈雪洁 徐 明 林 晨 阎 亮 上官文庆
许笑蕊 汪 坤 田兵兵 张伟娜 王翠嫣
邵胜洁 田镇源 刘凯芮
(三)筹备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由陈雪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青年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青年工作的规划、议事、协调、组织、宣传、管理及开展活动等,在团结、教育、引导、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青年思想。及时了解掌握医院青年思想动态,对青年群体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为院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协助做好全院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凝聚青年力量。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引导青年积极投身医院发展建设工作,团结带领青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激励青年立足本职、岗位练兵、尽职奉献。
(三)促进青年成长。组织符合青年群体特点的学习交流、文体活动,以适应青年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需求,打造医院青年文化。开展青年人才的培养、举荐、表彰、宣传等工作,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激励青年成长成才。
(四)服务青年需求。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深受青年喜爱的各类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社区科普等公益活动,加强与院外青年团体的交流与联系,增强青年群体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委员推荐和确定办法
(一)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原则上按照所属党总支推荐为主,接受个人自荐。
(二)初步人选确定后,由青工委筹备领导小组协商确定委员人选,青工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提交第一届委员大会进行选举。
(三)各党总支推荐委员初步人选均须认真履行相关手续,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委员提名登记表,于2019年4月5日前报至院团委。推选条件参见《河南省中医院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第十三条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是医院党委在进一步加强青年工作上的新举措。各党(团)支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促进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要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优化工作条件,提高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青年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进行,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二)医院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帮助青年工作委员会发展和壮大,早日实现工作职能,服务全局。
附件:1.河南省中医院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
附件1
河南省中医院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的全称为河南省中医院青年工作委员会,简称医院“青工委”。
第二条 青工委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由医院40周岁以下青年组成的群众性青年团体。
第三条 青工委的宗旨是以“责任、团队、开放、关怀、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为统领,致力于广泛凝聚青年,增进交流和沟通,有益青年成长,引导、组织和活跃青年活动,努力为实现“将医院发展成为一所患者安心养病的场所、医护精心治疗的平台、学生汲取医学知识的圣地”的医院愿景作出贡献。
第四条 青工委办公地点设在院团委,工作经费纳入院团委年度预算。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 青工委的基本职责:
(一)加强思想引领,引导会员确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
(二)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发挥会员群体优势,开展各项青年工作;
(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关心青年学习、工作、生活,反映青年诉求,为青年健康、快速成长创造条件,服务于医院的建设与发展;
(四)积极组织会员参加符合青年群体特点的学习交流、文体活动,以适应会员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需求,打造医院青年文化。
(五)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社区科普等公益活动,加强与院外青年团体的交流与联系,增强青年群体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第六条 青工委主要活动方式:
(一)围绕医院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举办专题研讨、论坛或沙龙等,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围绕医院青年群体诉求,开展调研、走访等活动,努力帮助青年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三)围绕打造青年文化,开展青年联谊和对外交流,丰富青年群体活动,提升院青联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四)围绕“诚信·爱”的核心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彰显服务社会责任。
(五)围绕青工委自身建设,规范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建设青工委微信订阅号,增强会员间跨学科跨专业的联系及合作,提升会员归属感,为会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各种服务。
(六)每年度开展“十佳青年标兵”评选活动(每年度参加青工委活动不少于2次,且当年度未受其他处分者具备参评条件),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并推荐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制
第七条 青工委的最高责任机构是青年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和审议青工委工作报告;
(二)制订、修改、通过青工委章程;
(三)讨论并决定青工委的重大工作方针、任务等相关事宜;
(四)选举产生青年工作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 青年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青年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 委员会是青年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开展日常工作,对青年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 青工委与院团委合署办公,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秘书长1人,委员16人。委员成员由各党总支、团支部推荐提名,并报党委会研究,提交青年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青工委分设思想工作部、青年权益部、科技创新部、社会服务部四个主要部门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政治素质的青年;
(二)围绕中心工作,在医、教、研、防、康复、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青年;
(三)具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和议事能力,能够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青年;
(四)热心组织院青工委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参与青工委各项工作的青年;
(五)委员会委员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四条 原则上医院40周岁以下青年(包括党、团员),必须统一加入院青工委,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第十五条 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对青工委重大问题的表决权;
(二)有对青工委章程、决议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院青联工作进行批评、监督的权力;
(三)有参加青工委各种活动和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四)会员年龄超过40周岁即为自然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一)有遵守青工委章程、执行青工委决议的义务;
(二)有维护青工委声誉的义务;
(三)有积极参加青工委有关活动的义务;
(四)有完成青工委交办工作的义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委员会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河南省中医院青年工作委员会。